如何理解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何勇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一、回避适用的对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 二、适用回避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回避:第一、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第二、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所谓“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或仇嫌关系的存在,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主动自行提出。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申请,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法院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回避的程序还应当注意:1、若诉讼当事人在庭审中提出明显无理的回避申请,如某审判员水平太低,审判长可当庭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2、申请人对决定不服而申请复议的,应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3、申请复议仅限于一次。 四、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判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 案例一、张某与贺某是夫妻关系。张某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委托同学、好友王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贺某向人民法院申请王律师回避,理由是王律师作为张某的同学和朋友,不能公正地代理本案。人民法院没有接受张某的请求。 [问题]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代理律师?答案:不包括代理律师。 案例二、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因邻居纠纷打架,王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张某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遂提出申请,要求审判长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王某的学生,学生哪有不偏向老师的。审判长张某宣布案件延期审理。经了解,王某是市十六中的老师,张某确实是该校的毕业生,但王某并没有教过张某。王某调入该校时,张某已经毕业离校。人民法院于是驳回郭某的回避申请。郭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认为驳回郭某的申请是正确的。 案例三、周某与王某因打架斗殴互相造成伤害。周某花去医药费1000元,王某花去医药费200元,周某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全部医药费。本案由审判员李某担任独任审判员,王某发现李某与周某曾在初中同学一年,并曾经在同一单位共事半年多,遂申请李某回避。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没有立即作出回避决定。这期间王某听别人说申请审判员回避就是与法院作对,换上谁审判本案都对申请人不利,又听说李某一向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于是主动要求李某继续调解本案。经李某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王某同意赔偿500元,周某撤回了起诉。 [问题]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是否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答案:不能进行调解。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2025-12-13 18:14:38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字